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与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二、接待时间与地点及安排

三、接待对象与预约
接待对象主要为工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师生员工如需向书记、院长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需提前通过学院办公室进行预约,以便学院做好接待准备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接待对象在预约时间到达接待室,由接待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和初步了解来访事由。
2.接待工作人员将来访者引导至书记或院长处进行面对面交流。书记、院长应热情接待来访者,认真倾听其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给予解答或说明。
3.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书记、院长应现场给予解决;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或研究的问题,应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接待结束后,接待工作人员应整理接待记录,形成工作纪要,并报学院领导办公室备案。
五、接待要求
1.书记、院长在接待时应保持专业精神和工作态度,注意言行举止,展现积极的公众形象。
2.接待工作人员应提前了解来访者的背景和来访事由,为接待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
3.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书记、院长应认真对待,及时给予答复或解决。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寻求其他途径给予帮助。
4.接待日结束后,学院办公室应及时整理接待记录,对接待事项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在下次接待日前对上一次接待问题的处理情况在学院公告栏对全院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学院办公室负责对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定期收集师生员工的反馈意见,对接待日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不断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注:如遇特殊事情,将提前通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