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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做好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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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毛苏英、孙金德

副组长:林彬、刘莎、李国辉、肖素光、罗富荣

成员:王海龙、张茂洁、宰文姣、陈孝元、于海莹、王睿、刘刚、李帮权、张莹

二、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

9月11日下午17:00前,凡符合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学生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

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名额

备注

1

安全工程

4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3

工程造价

5


合计


15


2、总评成绩计算

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采用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作弊、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成绩

(4)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总评成绩计算方法若有与《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相冲突的,以《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准。

(7)其他加分项以《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准。

3、推免公示及材料上报

9月18日下午17:00前,学院根据本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免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由学院数据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推免工作其他内容详见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三、其他

本通知若有与学校通知不一致的情况,以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准。 

推荐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声誉,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84480151   84480150   84480156

13881866393 18081899505   18180504263

特此通知。

 

                  工学院

                    2024年9月2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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