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学院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方案,现将我院专业调整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考核小组
为了做好本次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学院成立专业调整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
组长:孙金德 、毛苏英、
成员:林彬、刘莎、王海龙、宰文姣、于海莹、杨宇明、廖娇、刘刚、陈卫敏
二、专业调整基本条件
狮子山校区与成龙校区普通类专业2023级学生、2022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已参加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三、考核与录取
(一)申请
9月18日09:00至9月19日下午16:00,相关学生可在结合自身发展与专业学习要求充分考虑的前提下,自行填写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学校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附件1)交工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16: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大学数学(一)1
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笔试或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专业调整过程中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为确保专业调整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28-84480156。
工学院
2024年9月12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