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毛苏英、孙金德
副组长:林彬、蔡尧钧、李国辉、罗富荣、肖素光
成员:华道友、宰文姣、于宁、于海莹、吴进、李帮权、许巧林
二、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报名
9月16日下午3:00前,凡符合推免生选拔基本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学生自愿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
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备注 |
1 | 安全工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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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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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造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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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设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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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木工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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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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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百分制)=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前三年学业成绩(不含通识选修课)采用加权平均计算,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方式计算,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的加分细则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六、加分说明”。
3、推免公示及材料上报
9月17日下午5:00前,根据总评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确定拟推荐名单。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予以排名推荐,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推免通知附件2、3、4、5进行学院公示后,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推免工作其他内容详见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推荐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将直接影响到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声誉,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84480150 84480151 84480156
特此通知。
工学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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