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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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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结合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对象

凡取得四川师范大学复试资格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调剂考生(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办法

1.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三部分组成,分类考核合并计算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80分、外语复试20分。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院在2019年4月3日之前公布复试名单(含初试成绩情况)

4.参加复试学生须在4月8日先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11)报到后,再到工学院229办公室(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身份证原件、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

5. 复试考生于2019年4月8日---4月12日开始体检:考生可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761337。考生体检需要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体检表收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9年4月15日。

6. 复试笔试内容及安排

1)笔试内容

①安全工程专业(专业学位)

复试科目:安全科学原理、或者电工学、或者安全经济学

参考书目:

《安全科学原理》:李树刚,成连华,林海飞 主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4年。

《电工学》:(上下册),秦曾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六版。

《安全经济学》:罗云主编,中国质检/标准出版社,2013年。

②艺术设计专业(专业学位)

复试科目:设计创作

加试科目:①专业面试;②速写 ;

参考书目:《艺术学原理》,王一川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1130(3小时)

考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124室

对于调剂考生,复试科目由我院指定的科目进行复试。考生需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情况登记表》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发给。

7.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复试主要内容

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基本要求,包括外语听力、口语、阅读。

8.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安排

1)考生采取抽签排序面试的办法,按照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采取抽签回答和提问回答相结合的方式,外语口试和专业素养面试依序进行。

3)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研究生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分数计算,并由复试小组秘书统计结果。

5)复试综合面试、外语复试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4月9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院办公楼203、122、124会议室

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

1硕士研究生最后总成绩按复试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复试成绩C、科研学术成果加分D(加分原则见三、复试结果及录取参考标准的第三条)初试总成绩E、求和计算,作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A+B+CD+E

    2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

3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分。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为:公开刊物论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诉可以累加)。学术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由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加分标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

4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如推荐免试生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数,未达到本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可以接收调剂考生以完成招生计划。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与一志愿拟录取考生的录取方法一样,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不计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5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及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

1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党委将对复试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业点复试小组组长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复试面试的公平、公正,学院特设投诉电话:8448015084480151,考生若有异议,应及时投诉或申诉。学院复试小组将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经学校招生办同意学院可进行再次复试。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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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