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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校科研处:关于启动我校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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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国家最高级别的科研基金项目,也是衡量一所学校科研实力与学术地位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就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继续强化“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在研究领域上、推动学科交叉;在人才培养上,着力造就拔尖;在环境条件上,加强对变革性研究的支持。在不断增强管理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控申请数量、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将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宗旨,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认识

近年来我校在国家级项目申报中做了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进步,但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在西部高校立项整体下降的背景下,我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基本保持了稳定;但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为此,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团结一致、攻坚克难。

2.强化领导、激励

2016年的双基申报,在坚持学校、学院、教研室(科研与教学研究团队和平台)和个人“三级联动”的基础上,着力强化领导和激励。学校层面成立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全面统筹本次申报的规划组织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成立由院长/主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重要专家、科研创新团队/平台负责人等参加的本单位申报领导小组,推进本单位申报。同时,为强化激励,学校将制定将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挂钩的相关办法,明确对单位及教师的奖惩措施。

3.加强督导

各相关单位专门组织召开针对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总结分析会(附件3),对照各申报书的专家(反馈)意见,逐条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年的申报队伍确定后,各单位要在教研室(组)或者科研、教学创新团队(平台)层面举行2016年度申报项目的开题论证会或申报书研讨会(附件4)。上述两会,科研处将派专人现场督查。

三、基本要求

2016年度两类国家基金项目的预申报仍按原有类别来申请,申请书格式先以2015版申报书为底稿,待2016年国家正式通知/指南发布后,再做相应调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哲社项目只能择一申报。

2、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已连续两年(2014、2015)申报未获资助者(含初审不予受理项目),2016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四、进程安排

2016年度两类国家基金项目的预申报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启动、动员。

(1)11月6日前,上报本单位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申报组织方案(含进度安排和经费预算)。

(2)11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完成宣传动员。动员要点:①国家基金立项是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根本支撑;②国家基金立项是个人专业成长的强力助推;③从2016年开始,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将直接与单位及教师的绩效挂钩。

(3)11月29日前,在教研室(组)或科研创新团队(平台)层面进行2015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分析总结。

要求:1.2015年度项目申报者人人发言;

2.组织2016年度拟申报教师现场观摩。

第二阶段:选题、初稿。

(1)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的清单(附件5)报学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办公室。

(2)11月29日前,各单位应组织申报人进行选题论证,确定申报题目并撰写项目申报书。其间,各相关单位分管科研的院长和科研秘书应及时了解申报进展,为申报人排忧解难,并组织申报人就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在教研室(组)或者科研创新团队(平台)或者学院层面进行答辩或研讨,帮助申报人酝酿初稿。

第三阶段:打磨、完善。

11月30日~12月31日,学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举行各类专题论证或指导会,通过边交流、边修改的形式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书的撰写质量。其间,各单位须主动搜集兄弟院校相关领域的申报准备情况,并提醒申报教师结合国家正式发布的2016年度自然科学/社科基金申报指南进行申报书的调整,形成正式申报书初稿。初稿电子版须提前20个工作日(以社科规划办/自然基金委申报截止之日倒推)提交科研处。

第四阶段:审查、定稿。

2016年1月1日~2016年2月20日期间,科研处与各学院联合举办专门针对“文本表述”的研讨交流会及个别审读,助力申报书完善定稿,并督促学院完成申报书的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6、附件7)。各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社科基金项目正式申报书须按科研处规定时间和要求(具体另行通知)提交。

五、保障措施

1.为保证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基数,科研处将参照学校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各单位的“申报基本名单”,将申报指标落实到人头。

2.为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加强沟通与交流,科研处将为各相关单位校内/外专家指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附件8、9)。

3.科研处将派专人在申报的关键环节深入各单位进行督查。

4.对本次预申报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科研处将在相关荣誉称号评定上给予倾斜,并报请学校进行相应奖励。

六、信息参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类别、申报要求、申请书下载及其他相关信息更新请及时关注下列网址: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www.nsfc.gov.cn/

2. 全国哲社规划办网(http://www.npopss-cn.gov.cn/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领导小组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项目规划科,具体受理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咨询、审核事宜。

(1)自科基金项目联系人:李建平

联系电话:84761211

(2)社科基金项目联系人:周晓芹

联系电话:84760695

 

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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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工学院